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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工字〔2019〕37号 关于推荐第二十三届“熊智明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11 浏览次数: 143

各学院:

经研究,江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三届“熊智明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定于十一月进行。现将有关推荐、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7级、2018级在校的统招研究生(曾经被评过熊氏奖的研究生不再参评)。

二、推荐指标

各学院原则上推荐硕士1人、博士点单位可另推荐博士1人。(全校熊智明奖学金的硕士生名额为15个)

三、评选标准

研究生候选人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条例》和《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熊智明奖学金评分细则》所列标准来推荐。

    四、推荐程序、推荐时间及上交材料

1、推荐程序: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上交评选材料,学院按评选要求组织评选,并按规定时间将本学院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最后由研究生院牵头,组织相关的评审委员进行评审。

2、推荐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于11月19日之前完成组织评选工作,并于11月19日下午5:00之前将以下材料交到研究生院5227办公室林俊老师处。

3、材料要求:

研究生熊氏奖候选人事迹简表和熊氏奖评分细则评定表,熊氏奖候选人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学习成绩单(教学秘书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提交科研成果材料一律要求提供复印件一份(科研秘书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候选人材料(一式二份,学院留一份,上交研究生院一份)。

严禁任何人向受奖励学生索要财物,违者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举报电话:88120010(校纪委)

附件:

1、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条例.docx

2、江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三届“熊智明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事迹简表.docx

3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熊智明奖学金评分细则表.docx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