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校外住宿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符合校外住宿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集中办理2019-2020学年校外住宿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6月12日—6月17日
二、申请对象
全日制2017级和2018级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
三、申请条件
(1)家在南昌市区可随父母居住;
(2)已婚;
(3)科研或实践需要;
(4)因病不适合集体居住(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5)其它特殊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即可。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好《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附件一),根据要求填写并上交学院;
(2)学院导师、班主任、有关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7日前统一将《校外住宿申请表》以及《校外住宿申请汇总表》(含电子稿)上交至研工部事务办;
(3)审批通过的研究生于6月30日前到后勤集团宿管科(学生宿舍四栋)办理退宿手续,不按时、不按要求办理退房手续的研究生将取消外住资格。
五、有关说明
(1)外宿申请一年办理一次,上一年度已办理外宿还需继续外住的需要再次提交申请;上一年度已办理外宿而下一年度不再继续办理校外住宿的请学院进行登记,并在《校外住宿申请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标红注明需要安排住宿。
(2)外宿申请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研究生外住期间需遵守国家法律,与学院和导师保持联系;
(4)未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不得自行在校外住宿;
(5)研究生在外住宿期间产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问题,一概由本人及家庭负责。
党委研工部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