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研究生工作部(通知 )
校研工字〔2015〕20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三好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经研究,2014—2015学年“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定于9月24日—10月8日进行。现将有关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三好研究生”评选对象:
2013级、2014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
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范围是:校研究生会、《师大研究生》编辑部学干、社团干部;学院研究生分会、研究生党支部、各班团支部、班委学干)。
二、名额分配
1、“三好研究生”候选人名额分配: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评选,候选人名额不超过所在学院参评研究生(2013级、2014级)总人数的15%。
2、“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名额分配: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评选,候选人名额不超过所在学院参评研究生干部(2013级、2014级)总人数的20%;校研究生会、社团、《师大研究生》编辑部的研究生干部单独组织评选,候选人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
三、评选标准
“三好研究生”候选人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按照《江西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组织评选。
四、评选程序、时间及上交材料
1、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上交评选材料,学院按评选要求组织评选,再将确定的本学院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2、评选时间及上交材料:
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8日之前完成组织评选工作,并于10月8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交到研究生院5227办公室:
“三好研究生”相关材料
(1)“三好研究生”候选人材料(一式二份,学院留一份,上交研究生院一份);
(2)“三好研究生”候选人事迹简表(上交时提供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按评选名次分先后顺序);
(3)候选人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学干事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4)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学院公章。
“优秀研究生干部”相关材料
(1) “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材料(一式二份,学院留一份,上交研究生院一份);
(2)“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事迹简表(上交时提供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按评选名次分先后顺序);
(3)候选人学习成绩单(教学干事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3、研究生院不审核原件,学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盖章交至研究生院;个人材料按照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顺序整理并装订好。
附件:
江西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doc
2、三好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
3、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汇总表
4、江西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评审表
5、江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