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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4 浏览次数: 98

 

 

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研究生工作部(通知

校研工字201520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三好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经研究,20142015学年“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定于924日—108日进行。现将有关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三好研究生”评选对象:

2013级、2014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

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范围是:校研究生会、《师大研究生》编辑部学干、社团干部;学院研究生分会、研究生党支部、各班团支部、班委学干)。

二、名额分配

1、“三好研究生”候选人名额分配: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评选,候选人名额不超过所在学院参评研究生(2013级、2014级)总人数的15%

2、“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名额分配: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评选,候选人名额不超过所在学院参评研究生干部(2013级、2014级)总人数的20%;校研究生会、社团、《师大研究生》编辑部的研究生干部单独组织评选,候选人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

三、评选标准

“三好研究生”候选人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按照《江西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组织评选。

四、评选程序、时间及上交材料

1、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上交评选材料,学院按评选要求组织评选,再将确定的本学院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2、评选时间及上交材料:

请各学院务必于108日之前完成组织评选工作,并于108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交到研究生院5227办公室:

    “三好研究生”相关材料

1)“三好研究生”候选人材料(一式二份,学院留一份,上交研究生院一份);

2)“三好研究生”候选人事迹简表(上交时提供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按评选名次分先后顺序);

3)候选人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学干事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4)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学院公章。

“优秀研究生干部”相关材料

1 “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材料(一式二份,学院留一份,上交研究生院一份);

2)“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事迹简表(上交时提供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按评选名次分先后顺序);

3)候选人学习成绩单(教学干事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3、研究生院不审核原件,学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盖章交至研究生院;个人材料按照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顺序整理并装订好。

 

 

附件:

江西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doc

2、三好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

3、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汇总表

4、江西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评审表

5、江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20142015学年  三好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

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2015924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