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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工字〔2019〕46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研究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23 浏览次数: 507



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研究生

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就业办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研究生就业帮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0届“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研究生就业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江西省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登记为“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帮扶时间

201912月——20208

三、帮扶流程

1.基本信息采集

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根据附件一,填写好相关内容。附件一电子稿20191225日中午12点前发我OA,纸质稿学院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20191225日中午前交研工部事务办(5205-1)办公室。

2.填报帮扶信息

研工部事务办将提前培训各学院就业负责人使用就业帮扶台账系统,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学院就业负责人,在省就业系统中,及时填写好帮扶信息。按照省就业办要求,帮扶信息不少于三条,推荐单位可从学校发布的招聘信息择优推荐,学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和帮扶。

3.就业帮扶跟踪

毕业生在校期间,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掌握相关毕业生的就业动态,及时做好最终就业信息更新,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毕业生毕业后,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也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毕业生是否真实就业。

四、帮扶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研究生就业帮扶工作,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有效帮扶,确保学院“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实现百分百就业。

2.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紧密关注相关毕业生就业动态,及时指导学院就业负责人填报帮扶系统信息。

党委研工部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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