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客观评价我校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充分发挥考核对辅导员履职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辅导员综合素质,根据《江西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校发[2014]18号精神,结合研究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
二、考核方法
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的考核采取个人总结和自评、学院考评、研工部考评、学校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应对本人本年度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认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
三、考核定档
专兼职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其中,合格或不合格档次由各学院确定,优秀档次由研工部在工作满一年且被定档为合格的辅导员中择优确定。工作未满一年的辅导员只进行合格考核。
四、有关要求
1.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是相关评优、职称职务晋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对辅导员工作考核要给予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并把辅导员工作考核情况纳入本学院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定档定级条件。
2.请各学院于2019年12月16日前将《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一式两份)后报至研工部,同时将电子稿发袁学涌OA邮箱。
未尽事宜,请致电:88120604,联系人:袁学涌。
党委研工部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