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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 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抚州市】

发布时间: 2019-07-17 浏览次数: 155

 

为了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响应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大学生暑期文明实践志愿行动的通知,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推行垃圾分类,践行绿色发展”社会实践服务队走进江西省各地社区、走进乡村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这一站来到了抚州。

 

 

七八月的暑假正当盛夏,似要下雨的天气使人觉得更为闷热,蝉鸣绕耳,出了火车站感觉外面热浪微微涌动。

 

 

 

志愿者们来到了抚州市的商业广场,发现这边的垃圾仅分为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志愿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打算扔垃圾的市民,在交谈中发现大部分市民对于自己比较清楚的垃圾如废纸、旧电池等,能比较准确地投放到相应垃圾桶,但是对于不清楚的垃圾可能就扔不准了。

不少市民表示虽然垃圾分类过程会比较复杂,但是他们愿意去学习和行动,希望更为标准严格的垃圾分类知识早日普及。志愿者把宣传材料分发给他们,也对他们不清楚的垃圾分类疑惑进行了解答。

 

 

 

为了让此次活动达到更为深入的宣传效果,志愿者在展示点向市民发了垃圾分类问卷调查,问卷上大部分题项是让参与者判断“这是个什么垃圾”,除了较为明显的分类项,还包括有“大骨头”、“坚果壳”、“插座”等等比较难辨别的分类项,表现优异的参与者将获得环保袋或垃圾袋等小礼品奖励。

 

 

 

在志愿者的宣传下,不少市民参与了进来。其中有一位参与的东华理工大学的同学分类全部正确,受到了周围群众的极力赞赏,该同学在拿到小礼品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最后,所有参与问卷的调查者纷纷在海报上签名表示支持垃圾分类,要为垃圾分类做出个人表率。

 

我们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垃圾分类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既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又关系到节约使用资源。垃圾分类的实质,是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大事。希望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活动,能够有效地让广大公民树立垃圾分类、爱护环境的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进而为我们美好的生存环境出一份力,为祖国绿色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