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8年1月12日至1月18日,研究生将进入2017到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阶段,同时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进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为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研究生考试违纪行为,维护各项考试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正案》中也明确了对教育考试中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理。考试期间,教育部将对各考点情况进行网上抽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全省各考点考场进行网上巡查;各地市招考办将联合公安机关、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招考委成员单位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二、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校发〔2017〕76 号)和《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研究生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各种培养环节的考试,有违纪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采取有力的措施,通过主题班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学生认识到考试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自觉抵制参与各种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此段考试期间加强研究生跟踪管理,全面摸查、掌握学生动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 年 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