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开学时间
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9月10日。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去年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少骨计划考生、支教团推免生和“1+3”推免生)亦按入学须知要求同时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事后再凭有关证明到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2周未来校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政审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学校要对入学新生政审,并对学业情况进行复查。政审和复查合格者发放研究生证,办理注册手续。凡政审和复查不合格以及采取循私舞弊行为入学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缴纳
【博士】
新生应一次性缴清第一学年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学费每年1万元,住宿费为男生每年2000元,女生2400元(新公寓,带空调)。
【硕士】
新生应一次性缴清第一学年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报到时不收取现金,新生缴费全部统一采用建行代扣代缴方式。
学校统一为新生办理建设银行储蓄卡(每张建行储蓄卡的户名为新生本人姓名,并附带密码条,收到储蓄卡后请及时核对户名及修改密码;今后学杂费<学费及住宿费>缴纳、奖助学金发放均使用此卡缴费,请注意保管)。新生应在2016年8月15日前将学费及住宿费存入建行卡中,财务处将在新生报到前从建行卡中统一代扣上述费用(注:因建行卡需缴年费,请多存10元),并将打印好的收费收据发放到各学院,报到时新生直接到各学院领取缴费收据。有关费用标准如下:
1.翻译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培养费每年12000元,共计36000元;金融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培养费每年12000元,共计24000元;其他专业培养费每年8000元,共计24000元。
2.学校要求学生在校住宿,住宿费为男生每年1000元,女生1200元(新公寓,带空调)。
四、调档/协议书
非定向考生应按时办理调档手续,档案最迟应在入学报到前到校;定向考生应按时签署定向协议书,协议书于入学报到时交至学院,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五、报到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
②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博士5张,硕士4张,背面写好专业、姓名,另自留备用照片5张);
③党、团员需交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团员证的交团员证),外省考生介绍信台头为: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转江西师范大学;本省考生为:江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④按自愿原则缴纳以下代收款:(1)为减轻学生因遭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后带来的经济压力,学校联系保险公司为学生办理保险(自愿原则),保费40元/年/人,三年共计120元/人;(2)需备好公共课教材费用,班费由各班级自行收取。
六、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办理。
若需迁户口的同学报到须带本人《户口迁移证》。
1.户口迁移证各栏须按要求打印。
新生户口迁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瑶湖派出所。
2.户口迁移证一律按公安部门规定的格式,盖齐派出所和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的公章,涂改无效。户口迁移证中姓名一栏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 “公民身份证编号”一栏必须填写身份证编号。
3.户口迁移证主项不能空白,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具体市(县)。
七、助学贷款
根据最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事宜可咨询当地教育局。新生报到时,请获得贷款的学生务必在开学两周内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函》上交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确认,以便贷款冲抵学费工作。
八、报到地址及其他
①报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邮政编码:330022;
②新生入学时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③新生报到时需将本人及家长签好字的《研究生自律承诺书》上交所在学院;
④【硕士】未达到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需在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⑤其他未尽事宜可向学校有关部门电话咨询:
研工部:0791-88120604(负责新生报到);
财务处:0791-88120238(办理学费缴纳);
保卫处户籍办公室:0791-88120110(办理户口);
研招办:0791-88120608(负责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