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文件
校研会字〔2015〕8号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干部(试用期)
考核办法
为严肃研究生会的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的内部建设,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使干部管理实现制度化和高效化,依据《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研究生会干部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副组长:校研究生会指导老师
成员: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考核宗旨
创优争先、奖罚分明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客观、有效
四、考核对象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本次考核采取百分制。总分=主席团评分×40%+综合评分×60%。
(二)考核程序
考核期结束时,由组织部牵头,各部门依照本办法各司其职,负责相应的单项考核工作。
1、主席团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干部考核(试用期)主席团评分表(附件一)。
2、办公室统计值班、例会及活动考勤数据,交组织部核实。
3、各部门对本部门干部进行考核评分,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干部考核(试用期)部门评分表(附件二)。
4、组织部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干部考核(试用期)综合评分表(附件三)和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干部考核(试用期)成绩汇总表(附件四)。
5、组织部将考核结果交主席团审核,报指导老师批准,由办公室保存备案。
六、考核细则
(一)主席团评分(100分)。由五位主席本着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分别对研究生干部从基本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工作创新五个部分进行考核。分管主席占40%,其他主席各占15%,主席团成员评分的总和为此项得分。
(二)综合评分(100分)。包括业绩考核和附加分。本项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以100分记。
1、业绩考核(100分)
(1)日常考勤(50分)
①值班考勤(15分)。每两周一次值班,值班期间应遵循研究生会值班制度。研究生会干部无故缺勤,每次扣4分;请假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作迟到处理),每次扣1分 。
如果因故不能参加值班,可找研究生会其他干部换班,并报办公室备案,不扣分。如无法换班,需请事假,各部成员要向值班主席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会议请假必须提前半天请假,否则视请假无效。
本项由办公室评定,主席团审核。
②例会考勤(15分)。每周一18点准时召开研究生会例会(特殊情况除外),研究会干部无故缺勤,每次扣4分;请假每次扣1.5分;迟到(10分钟以上作迟到处理)或早退,每次扣1分。
如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需请事假。各部成员要向分管主席请假,然后由分管主席告知办公室备案。会议请假必须提前1个小时请假,否则视请假无效。
本项由办公室评定,主席团审核。
③活动考勤(20分)。积极参加研究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并参照工作安排表完成各项任务。活动现场无故缺勤,每次扣4分;请假每次扣2分;迟到(10分钟以上作迟到处理)或早退每次扣1分。
如果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各部成员要分管主席请假,报办公室备案。各项活动必须提前半天请假,并由分管主席报知办公室,否则视请假无效。
如果因紧急情况外出时间较长(比如随导师出差等),而在此期间造成值班、活动或者会议缺席多次,此种情况视其为请假一次。凡是请此类长假,各部门成员必须同时向分管主席和办公室请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本项由办公室评定,主席团审核。
(2)部门考核(50分)
部门考核分为自评(20分)和互评(30分)两部分。各部门分管主席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独立开展部门考核,考核会议需有组织部成员在场记录、公证,组织部进行考核时由执行主席在场公证。
3、附加项
奖励加分或扣分主要根据例会表彰及通报批评情况进行相应的加减分,每次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七、奖惩办法
为鼓励干部积极工作,充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工作的自觉性、自律性,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并对违反章程及相关规定的干部进行惩罚。
1、试用期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实施聘用制度,对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的干部,予以正式聘用;对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干部予以劝退。
八、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组织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主题词: 研究生会干部 试用期 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