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5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6]26号)有关精神,2016年我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现将教师教育处《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校应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将本《通知》精神在学生中进行宣传。
附件: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